「深圳报税」新环保法增加有关税收规定
2021-04-16 16:37:47
●国家财政、税收、价格、中央政府采购等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环保工程技术、自然资源重点项目、自然环境公共服务等环保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小企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应当非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中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予以鼓励和支持。
●如果按照立法规定征收环保税,仍然会征收排污费。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天,胡锦涛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颁布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该法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据了解,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支持和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制度,特别是征收环境保护税的难题作出了实质性规定。这也是自1989年《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首次在法律条文中增加了相关税收规定。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21条规定,国家在财政、税收、价格、中央政府采购等各方面采取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自然资源重点项目、自然环境公共服务等环境保护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二条规定,深圳中小企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应当非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中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原则和政策予以鼓励和支持。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立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仍征收排污费。
回应,中国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常务副校长、讲师刘剑文对著名记者表示,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华民族的立法也在不断从实质性的细节向全面性发展,而此次《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就体现了这一发展趋势。其中可以看到环保和税收的重叠和趋同。
“现阶段,中华民族的环境保护形势非常不利。香港市民对碧海、公园、洗漱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要采取多机构、多手段的合作方式,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刘健智表示,财税制度在这方面是不可或缺的,此次修正案中提到的环保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配套政策。目前,在深圳市中心报税的中国人实行排污收费制度,未来将征收环境保护税,实现“费改税”,并通过强制征税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管理,这在本次修正案中再次得到强调。同时,这种强调也意味着环保税合法管理的工作程序将进一步加快,中华民族在深圳开征环保税的一周即将来临。
关于开征环境保护税需要注意的问题,刘剑文提出了三点看法:一是中华民族的现状
而且还有很多关于环保的细节,比如燃油税的征收等等。因此,有必要处理好征收环境保护税与实施其他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问题。第二,环境保护税收的使用应在法律上加以规定,实现专款专用。第三,要提高人们的税收意识。税收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所用。因此,每一项税收制度和立法的制定和颁布,包括环境保护税的法律和征收,都应该充分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