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需要做账吗?这个问题真的困扰了好久
2021-07-08 10:46:59
按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一般原理结合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殊性核定征收需要做账吗,通过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税务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之分配,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应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由于税收本身的无偿性和强制性从而带来了它的侵益性,因此税务机关在征税行为中应当对基本的课税要件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涉及公民或法人应否承担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负有绝对举证责任。税务行政行为是建立在法律规定和纳税人应税事实发生基础之上的,税法的中立性要求在征税的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干预正常的经济行为。
刘继虎(2008)对核定征收进行了价值分析,结合国外的规制实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提出了规制方案。将我国税收核定的法律规范进行了体系化的整理,对我国税收核定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理论和实践、实体与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指出完善税收核定制度的方法。郭维真(2014)以对推定课税在不同层面的概念界分为着眼点,解读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推定课税”的适用情形,反思了推定课税在企业所得税中的用与差异性。
另外在正当理由方面,有另外一个裁判案例 :新疆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核定征收案,在这个案件中,新疆瑞城房产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向内部员工销售房屋,稽查局对其进行核定征收缴纳税款,其理由是,新疆瑞城房产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瑞城房产解释说,瑞成房产公司并不是有意低价交易的,是为了解决老职工住房问题,解决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压力。
在这一点上,查账征收是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的,在保障税款及时有效征纳方面,核定征收弥补了查账征收的不足,核定征收的适用也更具有灵活性,这种灵活性、较少的限制条件要求核定征收只能处于从属性地位,唯有如此,公民的财产权才能得到良好维护。因此核定征收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适用具有条件性,它也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种权力,核定征收在适用的过程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但,核定征收存在的制度目的,旨在保护纳税人权益,是为了实现税负公平而针对课税要素采取的与客观事实存在一定差异的法律推定。
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对此问题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争议。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方式,是对查账征收的补充,在查账征收无法适用时核定征收需要做账吗,核定征收保障了的税收利益。查账征收主要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税务机关能够比较确切掌握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情形。而当会计账簿不健全,公司应有的资料难以提供时,税务机关无法凭借资料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将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对于我国法律规定,学者们普遍认为核定征收适用标准具有很大的模糊性,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何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何为“无正当理由”核定征收需要做账吗,这些标准的解释权应该归谁,以及核定的方法应该怎么选择等问题,当前学术界很少有人讨论这些内容。
我国现实核定征收过程中之所以出现种种问题核定征收需要做账吗,是因为没有处理好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是的课税权和公民的契约自由哪一个优先得到尊重的问题。倘若我们站在法治角度去看待此问题,核定征收举证规则的问题就会变得很明晰。在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进行核课征税时,首先税务机关必然考量计税依据偏低是否因为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造成的,如果因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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