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企业」问:高新技术企业营业税有什么优惠的政策?
2021-04-16 16:25:0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定》
化学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明确规定,税收筹划企业纳税问题的文件:
(一)公司和纳税筹划企业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中小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中小企业和中国公民)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业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公共服务业务所得,免征营业税。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方有偿转让其拥有的专利权和INN技术的产权或所有权给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对技术、产品、新工艺或新能源及其系统进行研发的行为。
3.技术咨询是指提供可行性研究结论、技术预测、专项技术调查结果、研究高评价调查报告等。用于特定的技术工程项目。
4.与技术转让和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公共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明确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转让(或交付)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公共服务业务。而这部分技术咨询和公共服务的价格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格在同一文件中。
5.救济
营业税、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项目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和开发营业额为:
1.以设计图纸和资料为媒介提供现有技术或开发研究成果的,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总价和额外费用。
2.如果现有技术或开发研究成果是由货运提供的,如样品、样机、电子设备等,则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运的商业价值。
3.提供生物技术时,所提供的母菌、微生物、动物和真菌品种应当计入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但是,应该收集大量出售的细菌和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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