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流程」税款计提而不缴纳 小心贪便宜吃大亏!
2021-04-16 16:25:56
《
税收法规
”(第49号总统令)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据此,有人算过一个账:如果滞纳金是按年计算加的话,那就是少缴税18%的记账和报税流程,比有一定利息的贷款少很多。一些“聪明”的人扮演了一个小角色,在他们的账户上累积税款,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他们认为税务机关发现他们不收取滞纳金是值得的。本质上,这种误判是错误的。在某种程度上,收取滞纳金是一个难题。
根据税收规定
税收法规
”(第49号总统令)第60号会计和纳税申报程序第4条,如果纳税人不申报纳税,不缴纳或少缴应纳税款,
税务
行政机关应当追缴欠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欠缴或者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
完全算经济账,罚款50%以上加每天万分之五滞纳金偷税划算吗?另外,在
税务
该组织也有不正当记录。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税款必须按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不得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